最近陸續有些讀者問我,該怎樣才能創作出打動人心的內容?
這個問題真的難倒了我,在認真的思考了幾天、接受了幾次不同的採訪、跟無意間看了幾篇FB上的分享之後,我想嘗試著回答看看,希望能夠對大家有些幫助跟啟發。
首先,我認為自己並不是一個真正的「創作者」。我寫的是記錄生活點滴的日記,並不是原創的小說、散文、或是論述某個觀點的文章。自己充其量所做到的,只是用心地感受、並且透過文字傳遞出當下的感受罷了。
如果要我硬掰出沒有發生過的事情,那應該就連一篇日記都寫不出來吧,我想。
其次,我從來沒有思考過關於「打動人心」這件事情。不愛讀書、也沒受過任何寫作訓練的自己,只能用腦中有限的字彙表達想法。如果以畫畫來舉例,天生色弱的我唯一能做的,就只有盡可能用黑色的鉛筆畫出心中想像的形狀。我沒有著色的能力,也沒有多餘的氣力去做任何的裝飾跟美化。
我唯一在意的,就只有能不能順利表達出自己心裡的感覺,以及完整的想法。
最後,關於「內容」。我不是為了寫好日記而過日子的,相反的,我是為了過好日子才開始寫日記。我發現只要認真的過每一天,隔天就會有好的回憶可以記錄下來。當然,平凡的我常有不認真過日子的時候,所以偶爾就會發生間隔好幾天都沒有更新日記的狀況。
寫不出日記的日子裡,我不會花力氣坐在電腦前拼命擠出文章,而是會提醒自己該好好做些事情,才能夠創造出新的刺激跟想法。對我來說,內容不是憑空想像的結果,而是生活的累積,是每天真實經歷的一切。
我所創作的,其實是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⋯⋯